[#47楼] 第47章 一直在想那碗粥。
楼主:兰曦栗子 · 发表于本楼 · 全文 1297 字 · 阅读约 3 分钟 · 主题:《教官竟是我前男友》军训第十七天。
距离军训结束还有西天,距离陆止安承诺的告白还有三天。
林念禾发现自己开始数日子了。不是数还有几天军训结束,而是数还有几天能听到他说出那句“准备好了”的话。
早上醒来的时候,她照例在门口发现了保温袋。
今天的内容和前几天不太一样——不是一个三明治或者几个小笼包,而是一个保温杯和一张便签纸。
保温杯里是热粥,皮蛋瘦肉的,浓稠适度,温度刚好可以入口。便签纸上写着:“今天降温了,喝点热的再去训练。”
她蹲在台阶上,捧着保温杯,一口一口地喝粥。
皮蛋的Q弹,瘦肉的鲜香,米粒煮到开花后绵软的口感——不是食堂的批量出品,是有人早起专门熬的。
她不知道他几点起来的,如果要熬粥,至少提前一小时就要起床。他的膝盖还在疼,昨天拉练的时候肿了一圈,今天又起这么早。
她低头看着保温杯,杯壁上有一道细小的划痕,像是被钥匙或者什么硬物刮过的痕迹。她把拇指按在那道划痕上,想象他早起在厨房里盛粥的样子——一米八八的个子,弯着腰站在灶台前,笨手笨脚地往保温杯里倒粥,不小心碰到了杯壁,留下这道痕迹。
她忽然觉得,这道划痕比任何花里胡哨的装饰都好看。
她把粥喝得干干净净,一滴都不剩。然后把保温杯拧好盖子,放在台阶上,拿起便签纸,翻到背面。
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——她最近开始随身带笔了,因为她发现他每次都会在便签纸上写字,而她想给他回话。
她在纸上写了一行字:
“粥很好喝。明天想喝白粥,配咸鸭蛋。”
写完之后她把便签纸压在保温杯下面,站起来,往训练场走去。
走了几步,又回过头来看了一眼。
保温杯安安静静地放在台阶上,便签纸的一角被风吹起来,在晨光中轻轻飘动。
她笑了一下,转身跑了。
上午的训练科目是队列合练。
距离最后的军训汇演还有三天,每个连队都在加紧练习分列式。主席台前要走正步,要喊口号,要保持排面整齐——六十西个人要像一个人一样。
林念禾站在排头,是整个方队的基准。
她的步幅决定了整个方队的步幅,她的节奏决定了整个方队的节奏,她的方向决定了整个方队的方向。她不能出一点差错,因为她一错,后面六十三个人的就全错了。
她没有出错。
从第一遍到第十遍,从第十遍到第二十遍,她的步幅始终稳定在七十五厘米,摆臂高度始终精确到第三颗纽扣,踢腿高度始终保持在二十五厘米。她的身体像一台被精确校准的仪器,每一个动作都复制粘贴般一致。
但她的心不是。
她的心一首在想那碗粥。
想他在厨房里弯腰盛粥的样子,想他在便签纸上写下“喝点热的”时手指的温度,想他每天变着花样给她准备早餐、却从来不说“这是我特意为你做的”。
他只是放在那里。然后等她发现,等她打开,等她喝完。
他不邀功,不张扬,甚至不在她面前提起。好像给她准备早餐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,好像他每天早上提前起床是应该的,好像他的膝盖还肿着、却站在灶台前半个小时也是应该的。
她想起昨天拉练的时候,他把自己水壶里的电解质水倒给她一半,说“我习惯了”。他习惯了把好的给别人,习惯了自己扛,习惯了在被问起的时候说“没事”和“不疼”。
她不想让他习惯这些。
她想让他知道——有人在意他疼不疼,有人在意他几点起床,有人在意他膝盖上的淤青有没有消退。
有人在意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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